农业源污染排放量已占到全国总排放量的“半壁江山”。如此巨大的污染排放意味着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我们这的变化太大了,以前是垃圾随手扔,污水随便倒,现在是垃圾统一收集,污水也进入了处理厂。”重庆市九龙坡金凤镇村民张女士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她从綦江老家嫁到金凤镇快20年了,近4年来,村里的环境一天天在变好,“小孩外婆来这都认不出来。”张女士说。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古城镇北湖花园1000多户村民不仅住进了政府统一建设的住宅,而且政府还为小区统一配备垃圾清运以及吸污车。
记者近日赴重庆市以及宁夏自治区采访期间发现,人们传统印象里的垃圾围村、污水横流的农村在这些地方正在悄然生变。
环保部生态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2010年开始,环保部、财政部先后组织三批共23个省(区、市)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截至目前,我国已有4.6万个村庄开展环境整治,8700多万农村人口受益于农村环境整治。
农村污染占据我国“半壁江山”
垃圾只能靠风刮,污水只能等蒸发”,对于中国农村来说,这种景象并非夸张。
从全国总体来看,农村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治理任务繁重。”这是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对目前我国农村环境现状的看法。在他看来,农村生活污染、面源污染日益突出,工业污染、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加剧。
2010年初发布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显示,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总磷和总氮年排放量分别达到1324万吨、270万吨和28万吨,占全国总排放量的43.7%、57.2%和67.3%,“这说明农业源污染排放量已占到全国总排放量的‘半壁江山’。”李干杰说,不仅如此,农村环境保护社会服务水平的现状与老百姓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的要求明显不相适应。这种不相适应的主要表现,就是农村环境总体上依然滞后于农村经济发展。
据李干杰介绍,全国农村每年产生90多亿吨生活污水、2.8亿吨生活垃圾,大部分未经处理随意排放,不少村庄还存在人畜混居现象。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影响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也影响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已对4.6万个村庄开展环境整治
重庆市是国家确立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地区。重庆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重庆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开始于2008年。6年来,重庆市在36个涉农区县的1470个村实施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共建设了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059套及配套管网896公里,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9.53万吨/吨;建设垃圾收集点24581个、垃圾中转站281个,新增垃圾处理量752吨/日;建设集中式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192套,新增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及综合利用能力1134吨/日。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通过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庆市有200多万农村人口直接受益。
位于西部的宁夏回放自治区也在2008年启动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宁夏自治区环保厅生态处处长尚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8年至2013年,宁夏累计投入近13亿元对全区1483个农村行政村进行环境综合整治。
通过5年的整治,目前,宁夏农村已经建成生活污染集中处理设施128座,配套建设了1454公里的污水管网;建设垃圾中转站与填埋场285座,“全区2/3的镇区驻地中心村镇生活污水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尚静透露,通过农
村环境连片整治,宁夏自治区1/2以上的农村人口生活环境得到了改善。
事实上,重庆市以及宁夏自治区只是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诸多成功个案中的两例。
环保部生态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农村环境治理,早在2008年7月国家有关方面就开始着手进行。这一年,国务院明确要求实施“以奖促治”政策,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
而真正意义上的农村环境大整治,则始于2010年。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从2010年开始截至2013年底,中央财政共安排农村环保专项资金195亿元,带动地方各级政府财政投入260多亿元,支持4.6万个村庄开展环境整治,8700多万农村人口直接受益。
获治理建制村仅占全国总数8%
重庆一些地区非常贫困,一些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经费面临压力,一个村运行经费一年就要几万块钱,对于一些贫困地区确实困难。”重庆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重庆市在进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遇到的一大难题。
通过对重庆市以及宁夏自治区的采访,记者发现,资金短缺的问题不仅在重庆市,在宁夏自治区也面临同样的难题。
不过,资金不足只是诸多问题中的一个。在李干杰看来,从2010年,23个省(区、市)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以来,一些地方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得到了治理,村容村貌得到改善。但是,长期以来,“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重点源、轻面源”形成的环境保护城乡二元结构尚未取得重大突破;农村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尚未根本改变;农村环保投入欠账过多的局面亟待扭转;农村环保法律法规还需不断完善。
亟待开展环境治理的建制村数量庞大。”据李干杰介绍,全国建制村共有60万个,大多数缺乏必要的环保设施,目前通过“以奖促治”治理的建制村仅占全国总数的8%,与实际需求仍有较大差距。
尽管农村环境整治面临诸多困难,但是,国家治理农村环境的决心没有改变。事实上,环保部也一直在考虑如何让农村环境整治跨上新台阶。对此,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表示,农村环境问题涉及面广,成因复杂,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很难奏效,
必须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措施,坚持激励引导和约束监督双管齐下,才能有效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采访中,环保部生态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资金困难问题,环保部提出了“要发挥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种子’资金的作用,引导地方各级财政配套投入,并鼓励县一级政府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使用范围不变的原则,整合惠农资金集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这位负责人表示,国家的态度是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
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三分在建,七分在管。”环保部提出,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要注重建立污染治理设施长效管护制度。李干杰表示,今后还要加大农村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地区立项,保障农村环境安全。